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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了解深圳市龙岗区医疗卫生单位的法定传染病漏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传染病疫情网络报告质量与效率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对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27家医疗卫生单位2008年1~8月诊治的法定传染病进行漏报调查。结果本次共调查传染病638例,漏报17例,总漏报率为2.66%,乙类传染病的漏报率高于丙类,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化验室的漏报率高于门诊和住院部(P<0.05);民营医院的传染病漏报率高于公立医院(P<0.05),且其报告卡及时性及准确性均低于公立医院(P<0.05)。结论龙岗区不同级别医疗卫生单位的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存在一定差距,民营医疗机构内部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与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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